2005年12月12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四版:天下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南水北调之名连环诈骗之实
曾力莹

  有人挂南水北调工程之名骗了马某,马某明知被骗,却如法炮制向其他人行骗。扬州市广陵区法院日前以犯有诈骗罪判处马文清有期徒刑11年,并处罚金5万元。
  今年55岁的马文清在保利开发建设总公司北京分公司工作。2003年5月,他听闻扬州有南水北调工程可做后来到扬州,并结识了自称负责南水北调工程的陈某。为了得到南水北调工程的施工权,马文清付给陈某15万元,后来又给了陈数万元。随后,马文清以“保利北京分公司南水北调工程扬州项目经理部”的名义在扬州某银行开设了账户,还私自刻了经理部公章和财务章。
  2003年10月,陈某给了马文清一份“保利集团北京分公司中了南水北调江苏段工程第二大标”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。2003年12月,陈某又给马文清看了一份盖有“南水北调指挥部”章的“南水北调主体工程施工合同”,并告诉他,该工程发包是经过议标程序决定的,但合同上面没有法人代表的签字。
  2004年5月,回到北京的马文清发现工程老是开不了工,开始怀疑工程是假的。他将陈某给他的合同拿出来请朋友查询,结果发现“南水北调指挥部”的“公章”为假冒,他这才知道上当受骗。
  但是,马文清没想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,佯装不知情的他于2004年6月回到扬州。当陈某向其索要工程保证金时,马文清说最近资金紧缺,反过来请陈某帮他介绍人,借到钱后再给保证金。在陈某的牵线搭桥下,刘某许诺给马文清20万元作为工程前期费用,交换条件是要3公里的南水北调工程做。第二天,马文清写了一份承诺书和一张借条给刘某,落款均是“保利北京分公司南水北调工程扬州项目经理部”。等拿到刘某的20万元后,马文清悄悄将钱存进自己的银行卡,离开扬州。
  案发后,扬州广陵区警方在四川将马文清抓获。而陈某借“南水北调”诈骗一案将另案处理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(曾力莹)